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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是我国急需的紧缺人才,知识产权本硕连读项目是上海大学培养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特色办学项目,2008年该项目已经重点列入上海市政府与上海市教委的相应工作计划。继2005年起已连续六年成功推荐选拔,今年将仍然从上海大学的理工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十名优秀学生免试攻读民商法(知识产权方向)法学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知识产权硕士")。根据上海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和接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即日起开始从应届理工科本科毕业生中择优推荐选拔2011年免试攻读知识产权法学的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 谨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名额: 201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的拟推荐选拔名额共为20名,拟录取名额共为10名。 二、推荐选拔对象及名额分配: 推荐选拔对象为上海大学2011年应届理工科本科毕业生。 根据本项目历年推荐录取及毕业就业情况,结合各理工科学院的应届毕业生人数,确定各理工科学院拟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其他学院是指设有与知识产权学科相关专业的学院,例如:悉商学院、管理学院、美术学院。若其他学院拟推荐人数大于等于2名,则由则由法学院知识产权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推荐人选的成绩绩点、学院推荐排名及获奖情况等确定1名推荐人。 三、推荐选拔程序: 1、即日起各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报名,申请者填报《上海大学201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2、各相关学院根据本学院的推荐实施办法进行初评排序,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在 9 月 25 日15:00之前将《推荐表》(注明排序、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成绩大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转送法学院(新校区B楼421室,联系人:蒋老师,电话:66133935); 3、各相关学院在上述规定时间截止未能向法学院提出推荐名单的,视为放弃分配名额; 4、各学院可视学生报名情况,在分配名额之外,推荐1名候补推荐人选,若有学院放弃分配名额,则由法学院知识产权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候补推荐人选的成绩绩点、学院推荐排名及获奖情况等确定递补。 5、9月25日——9月30日公示各学院推荐名单,时间为5天,学院在听取意见基础上确定参加复试学生的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 6、10月8日——10月14日学院组织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方法另行通知。 7、10月14日前提出2011年知识产权本硕连读项目拟录取名单,并报上海大学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即面向全校公示。 8、面向全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仍然推荐录取者,即为2011年知识产权本硕连读推荐选拔正式录取者,由上海大学择期统一公布名单。 9、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发生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应争议作出决定。 10、因明确放弃或者逾期视为放弃2011年知识产权本硕连读研究生免试直升资格而空出的名额,由备选生依序递补。 四、同等条件下,已选修上海大学法学第二学科者,可以优先考虑推荐和录取。 五、2010年知识产权本硕连读免试直升研究生的学费按学校规定交付。
上海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0-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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