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太阳集团y8722ycc(中国)能源有限公司自主招生项目新生入学奖学金评审规定

创建时间:  2011/06/30  裘剑伟   浏览次数:   

 
学院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我院,特对报考我院自主招生项目的新生设立优秀学生入学奖学金。入学奖学金分为两种: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获得一等奖学金:
1、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二本分数线20分以上(含20,按原始分计算,下同);且英语单科成绩115分以上(含115分),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在录取新生中排名前5%
2、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当年二本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110分以上(含110分),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在录取新生中排名前10%,同时,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或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者;或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获得二等奖学金:
1、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二本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按原始分计算,下同);且英语单科成绩110分以上(含110分),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在录取新生中排名前10%
2、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当年二本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105分),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在录取新生中排名前20%,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项者: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或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者;或高中阶段累计获得上海各区县、各省地级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两次或两次以上者;或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或高中阶段获得区、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党员。
 
以上评审标准在操作过程中,一个学生不重复获奖,采取就高原则,即只获得最高奖项的奖学金。学院根据初审情况,向有资格申请的同学随录取通知书同时发放奖学金申请通知。学院将在开学后分两次向申请的学生发放入学奖学金,第一学期初发放50%,第三学期初发放50%。入学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中有不及格成绩者,则将取消余下50%的入学奖学金。学生入学第二年起,奖学金将根据《太阳集团y8722ycc(中国)能源有限公司自主招生学生手册》规定的奖学金评审规定进行评审。本办法在评审执行过程中,由太阳集团y8722ycc(中国)能源有限公司自主招生项目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太阳集团y8722ycc(中国)能源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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