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办理悉尼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认证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1/07/07  裘剑伟   浏览次数:   

 
教育部规定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可以认证。申请者本人可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出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申请。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学历表述的目的是由于我国高等教育机构采取的是双证书制,而国际上很多国家高等教育机构采用的是单证书制度,为进行说明,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证书获得者的学历过程进行表述,表明相关外国(境外)学位获得者是通过正规的学习过程获得学位证书的。
 
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合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设一本统招双学位和自主招生国外学位教育项目。为了方便同学进行国外学位认证工作,经学院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协商,从今年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派专人专程前往我院,为我院学生提供集体办理认证服务。有认证需求的同学可以在毕业典礼结束后,携带以下材料在指定地点(宝山校区BJ104 15:30-17:00)办理:
 
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2.合作办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验看原件(07级国外学位本硕直通项目毕业生我院直接提供,07级本科毕业生向我院教学管理部申请办理);
3.国外学位证书翻译件(由认证中心统一代办);
4.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07级国外学位本硕直通项目毕业生由张辉老师统一开具,07级本科毕业生由颜丽娜老师统一开具);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6.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验看原件;
7.认证费,翻译费,服务费等人民币800元整;
 
如有疑问,请联系认证工作指定联系人:
07级统招本科毕业生颜丽娜老师 6998002871101
07级自主招生国外学位本硕直通模式项目毕业生张辉老师 6998002864023
特别提示:因本次集体认证时间紧迫,考虑到部分同学无法在当日准备好所有材料。经我院与认证中心协调后,中心同意现场接受材料不全者的认证申请,对缺少的材料可由学生自行补交到上海认证点(闸北区梅园路77号4楼)。
 
 
 
上海大学太阳集团y8722ycc(中国)能源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上一条:转载:7月10日文汇报第四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告》

下一条:关于第一轮考试成绩与录取情况查询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