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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依据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上海大学共青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本评选实施细则。 一、学院评审委员会 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团委和学工部负责教师、各年级主管以及各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细则、组织和监督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的公示、接受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申诉。 二、评选对象 2016-2017学年在我院全日制就读的计划内本科学生和学生集体。 三、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有突出贡献;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得当年度奖学金;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学术力、创新力、领导力和协作力,以及良好的国际视野; 5,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6,同等条件下,当学年参加过献血、征兵活动,参与"挑战杯"工作,在学术竞赛、文体竞赛中获奖,个人事迹曾受媒体报道或表彰,对社区、院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的同学优先。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一般应该获得当年度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 2,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校院的各项活动,推动学院国际化氛围的营造; 3,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4,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挑战杯"工作,所在团学部门或班团支部获得校级以上项目立项或者荣誉表彰做出重要贡献的学生干部优先; 5,评选范围包括团委学生会干部(部长及以上)、党支部委员、班团干部。 (三)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集体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及团支部生活,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参加主题团日活动优先考虑。 4,注重与外教以及留学生的互动合作,具有开放、包容的班级氛围。评选范围包括学生班级、团支部、团总支等集体; 5,同等条件下对获得校级以上项目立项或者荣誉表彰的学生集体优先。 四、名额分配及操作办法 (一)校级优秀个人的名额根据各年级人数按比例核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有2个左右名额从学院团委学生会委员中产生,剩余名额根据年级学生数及班级数情况按比例分配给各年级。本年度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基层班团支部民主选举产生。各年级还可以根据本年级实际情况,在民主投票的基础上增加个人展示、答辩等环节,提升评审结果的合理性。 (四)先进集体各年级可结合上学年班团支部的班风、学风、易班、主题团日等活动的开展情况,通过活动展示、答辩等环节推选1-2个,最终由评审委员会讨论综合评审产生。 五、时间节点 11月2日-11月5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成立,制定完善评选细则,公示并上报校团委备案; 11月6日-11月22日 各年级向学生传达本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细则,基层班团组织和团委学生会进行民主推选; 11月23日-12月3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评审,确定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学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在学院内部公示三天,并整理各类上报材料; 12月4日 向校团委上报各类评优名单及完整材料。 六、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需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登记表中基层意见栏在公示结束后加盖学院公章(行政章或党委章)。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 3、评选汇总表。各年级报送材料时,请按照各类奖项,列出申报名单汇总表以防遗漏。 4、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以各年级为单位,统一发送到linday@i.shu.edu.cn,纸质版同样以各年级为单位,统一送到文博楼110. 联系人:颜丽娜 69980028转71101 共青团上海大学太阳集团y8722ycc(中国)能源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附件1: 太阳集团y8722ycc(中国)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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