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大学颁发的有关全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通知与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上海大学太阳集团y8722ycc(中国)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复试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对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监督,并对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遴选若干复试命题小组和复试面试小组,分别负责确定考生的笔试题目及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复试命题小组至少应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并应保持相对稳性,其中一人为组长。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复试笔试命题教师须于学院规定时间内将试题袋封好送至指定专人处。每个复试面试小组一般应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有直系亲属或利益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面试工作。 三、信息公开 学院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复试前将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1. 复试分数线 学院在不低于国家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上海大学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报考生源和招生名额确定2019年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按照教育部及上海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复试比例不得低于1:1.2。 2. 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大学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书面复试通知书,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见研究生院网站有关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复试。 五、复试形式 (一)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笔试相关命题、阅卷规定具体参照《上海大学太阳集团y8722ycc(中国)能源有限公司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初试命题及阅卷相关规定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复试满分300分。 1.专业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实现对能力与知识的有效考核,特别要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面试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素质面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50分,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50分。每位硕士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现场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会计硕士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该成绩也计入复试成绩。 (四)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电子文档保留三年,副本上报研究生院。 六、复试具体安排
七、拟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会计硕士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不合格者(60分以下),也不予录取。硕士考生的最后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乘50%,即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结束后,学院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3.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八、调剂 我院个别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会接受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分数必须达到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调剂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复试方式和要求与我院一志愿考生相同,可接受调剂专业以学校公布为准。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入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1.实行监督巡视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委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复试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21-69982847; 学院监督电话:021-69980024; 学院监督举报邮箱:silcgraduate@oa.shu.edu.cn。 十、其他 1. 复试地点:上海大学嘉定校区,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2. 由于我校校内停车位紧张,请前来参加复试的同学尽量选择公交路线出行。 上海大学太阳集团y8722ycc(中国)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3月 |
上一条: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课表
下一条: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