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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组长:吕康娟(学院院长) 组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副院长(方慧)、负责学院本科生培养工作副院长(胡笑寒)、负责学院科研工作副院长(卞亦文)、各系系主任/执行主任(胡珉、聂晶、贾利军、甘丽凝) 纪检员:学院党委书记(李双)、学院党委副书记(卫静芬)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以德为先,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 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 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者优先考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5.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申请程序 1.上海大学推免工作均实行网上操作,即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2日至25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查询上海大学的接收推免生实施办法和太阳集团y8722ycc(中国)能源有限公司专业目录。 2.我院会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研招网发放复试通知。 3.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四、复试 1. 复试形式 我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不组织学生进校复试。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按照上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我院采取“腾讯会议”远程会议系统、考生端“双机位”方式,具体要求与软件下载、使用方法详见上海大学研究生院《2021年上海大学推免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须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5384.htm)。 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若遇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突发状况,考生须立即联系我院复试工作人员,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根据情况进行缓考或重考。请保持本人联系手机的畅通。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复试具体安排。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等安排以考生收到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录取 1.我校全部接收录取工作将通过国家研招网推免系统进行,复试合格者,通过研招网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取消。 2.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推免为硕士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推免为直博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未通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者,一律不得录取。 4. 已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上海大学太阳集团y8722ycc(中国)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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